疫情期间不能返岗 工资分三种情况处理

大洋网讯 疫情期间不能返岗,工资如何计发?上网课,家中小孩无人看管怎么办?广州近期疫情防控形势趋紧,涉疫情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又成为关注焦点。

4月12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门已归纳梳理了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指引。其中,对于因相关防控措施导致无法返岗的情况,工资支付可区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未能返岗但能正常劳动的

正常支付工资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广东省人社厅便归纳梳理形成了《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30问》,囊括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劳动标准、权益维护四大类问题。去年,广州市人社局亦发布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指引》,对有关热点问题进行指引。

对于“因政府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计发”的问题,广州市人社局指出,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是,对企业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二是,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三是,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劳动者被依法隔离

企业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又如何计发呢?市人社局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被隔离而无法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对于劳动者在其隔离治疗期满或者医学观察期满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之后要求返岗,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未成年子女无人看护

可协商远程办公

对于疫情期间企业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看护的问题,人社部门也给出了指引,表示职工可以向企业反映,经与企业协商后,可以采取在家远程办公或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的福利假及轮休、调休等方式解决。

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人社部门表示,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社部门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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