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全年查办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598件

为营造公竞争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针对互联网台、数字经济、医药购销、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本市已办理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598件,罚没款5100余万元。昨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召开营造公竞争市场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对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5.0版政策进行解读。

防止出台“不公竞争”政策

既要规范纠正企业的行为,避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又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等对待,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曾发文要求建立“公竞争审查”制度。所谓“公竞争审查”,就是要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本市已经实现市区两级政府公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况旭表示,目前,本市已集中完成了存量文件清理,增量文件审查全面纳入办文流程。据统计,2021年前十个月,全市审查增量文件3665件,经审查作出修改文件38件,废止8件。可以说,本市公竞争审查工作已经步入“快车道”。

此外,京津冀三地还通过政策互查、工作互促、经验互动,协同开展公竞争审查。目前,已抽查京津冀三地共12家部门的政策措施文件60件。

为营造公竞争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针对互联网台、数字经济、医药购销、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本市已办理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598件,罚没款5100余万元。况旭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公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等对待,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政府采购同城同质同价

如何让更多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并从政府采购中获利、成长?市财政局一级巡视员于保江介绍,2022年,本市将陆续推出政府采购改革举措。

例如,本市将探索区域协同和联合采购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和议价效能,实现“采购结果共享,同城同质同价”。在此基础上,探索推进与津冀两地的协同共享,逐步推进京津冀政府采购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同时,全面实现公开招标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化。推进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和场景,逐步实现“一证通办”。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未能按照合同履约等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记录。完善政府失信补偿机制,落实采购合同补偿条款要求,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供应商损失,应明确补偿机制。

清理招投标中不合理“门槛”

截至11月底,12661个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依托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台体系实现了电子化交易,涉及交易金额共10782.56亿元;网上签订合同时间由原有的28天压缩至10天内;工程支付时间相比电子化前减少23天。而接下来,招标投标领域又将有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利好举措出炉。

参与招投标,不能再用注册资本金、行业奖项等额外的附加条件来为企业“设门槛”了。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处长李冠新表示,下一步,本市将全面取消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审核;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招标要求。

本市将探索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公开、共享、运用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汇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台共享共用,分类建设信用修复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目前,本市已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台,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依托监管台按照各自职权,对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监督。比如,交易过程中,监管人员登录监管台,对交易项目的开评标过程音视频实施实时监督和事后检查;监管台对交易项目全流程交易数据、市场主体、评标评审专家等数据资源,进行大数据分析,对交易环节中超时限、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能够自动实现预警报警。(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