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是否算工伤?居家办公,公司能否单方降低工资?
大洋网讯 疫情期间不能返岗,工资如何计发?员工居家线上办公,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员工工资?广州近期疫情防控形势趋紧,涉疫情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又成为关注焦点。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律协了解到,近些天来,广州律师们身着红马甲、红袖章、防护服,投身社区一线。他们还用专业法律知识支持抗疫,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蔡飞律师归纳梳理了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非常实用。
1.健康码由绿变黄,无法上班,员工工资怎么发?
如果员工没有违反相应的防疫规定,黄码并非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不管是因为单位不给上班还是政府统一规定不上班,都是为了防疫的需要。因此,即便没有上班,也是正常支付工资。
2.员工居家线上办公,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降低员工工资?
居家办公,也是提供劳动的一种模式,工资应当正常支付,不得降低,当然,企业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兼顾双方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五)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3.职工出差,因当地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正常工资支付。参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4.单位因疫情而停工,停工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如果停产,工资的支付标准则非常明确,一个月内正常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则看情况。参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广东的规定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就各地规定来看,上海及天津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广东、江苏、浙江是80%;陕西是75%;北京、安徽是70%。
5.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至于上下班途中,应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构成。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穗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