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更广
大洋网讯 4月21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了2022年广州市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标志着广州市级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广州市级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拓展评价广度,根据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的不同,分为绩效自评、部门评价、自评复核和重点评价四种形式,注重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
首次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
市财政局介绍,今年首次全面组织预算主管部门开展部门评价。要求市级所有预算主管部门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全面开展部门评价,至少选择1个涉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项目或政策开展部门评价,实现部门评价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压实预算主管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绩效意识。
同时,首次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组织预算评审保障中心对所有市级预算部门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开展复核,从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绩效目标填报情况、自评报告质量等方面进行复核打分,实现部门整体支出抽查复核全覆盖,推动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质量。
此外,首次全面提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要求市级所有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基础上,撰写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并正式报送市财政局,推动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水平。
重点绩效评价聚焦重点领域支出
据悉,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侧重政策性评价和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项目评价,一方面聚焦稳岗就业、污染防治、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支出,另一方面加大对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力度,对多个到期和实施周期超过3年的政策开展重点评价,全面评价政策实施效果,盘点工作成效。评价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涉及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市财政局在总结近年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绩效评价方式的评价对象和内容,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统一规范评价尺度要求、优化完善评价工作程序,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约束力,切实提高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可操作性。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将由预算评审保障中心对财政委托实施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管,重点对第三方机构的组织实施评价情况、评价业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与支付委托服务费用和以后年度选取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参考依据。通过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推动第三方机构有序参与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