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广州黄埔区设“文化遗产检察官”
大洋网讯 近年来,黄埔区通过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创立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力度,以“绣花”功夫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据悉,目前黄埔区已形成“1+N”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机制体系。其中“1”为出台全市首个区级《黄埔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N”为在全市率先出台的《黄埔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指引》《黄埔区三旧改造涉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引》等配套政策文件,为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该区还牵头在全市较早成立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负责黄埔区内涉及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审议,监督、指导、协调名城保护各项工作,有效推动黄埔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该区全面摸清保护对象底数和现状,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全面完成全区4批、共178处传统风貌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以及历史建筑大排查,形成工作台账,提出修缮保护方案。同时,推进对古屋、古村、古树、古道、古巷、古庙、古塔、古井、古桥、古码头10类古遗存及工业遗产的摸查汇总,进一步丰富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载体。
黄埔区充分发挥区名城委指导、协调、监督的统筹谋划作用,重点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协同和“区政府—街镇—社区”三级管理的纵向传导,织牢“上下联动、平行互动、条块结合”保护网。
该区建立“屋长+保护责任人”机制,明确属地街镇和保护责任人各自职责。以九佛街为试点,探索建立历史文化遗产“屋长制”责任制度,设立街、村、专职三级历史文化遗产屋长组织体系。
此外,该区率先在全省创新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专职办理涉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监督力度,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和办案协作,实现“1+1+1>3”的公益保护效果。
打开地图,还能看到该区在全国首创将全区历史文化街区(1处)、历史风貌区(1处)、传统村落(11处)、历史建筑(18处)、传统风貌建筑(178处)在百度地图进行标注,开辟全面、系统、便捷了解黄埔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何瑞琪 通讯员 李贤 王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