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出台18项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记者从北京昌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昌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日出台,政策将立足昌区域功能定位,以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为主线,促进本区有就业意愿的农业户籍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若干措施”通过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创新创业驱动工程、技能培训提升工程、重点群体援助工程和服务保障优化工程等“五大工程”共18项措施,促进本区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参保。

“‘若干措施’在三个方面实现了创新。”昌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补贴金额上,实现了两个“提标”,给予用人单位的以工代训适岗补贴由原来每人一次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时限不超过3个月;给予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补贴由之前按照工种及技能等级每人每课时6.5-22.5元不等,统一提升到每人每课时25元。

在补贴范围方面,“若干措施”将“3540”农村劳动力纳入到区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并给予每人每月850元补贴。“与此同时,回天地区也被纳入区级公共服务岗位补贴范围,农村劳动力到回天地区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稳定就业的,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区级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新型林场、新型农场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不低于用工总数的80%,且招用本区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10人以上,给予最高100万元市场主体补贴;给予获评“昌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室10-20万元的资金扶持;推出社会保险延缴补贴,用人单位为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农村劳动力,延长聘用期且延缴职工养老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延缴补贴。(记者 代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