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保险补贴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

通知明确,小微企业已申请享受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再通过该毕业生申请享受本市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