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案件“掌上能立” 让群众立案更便利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十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为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就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热线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多元可选、便捷高效、同质均等的立案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介绍,一是案件“掌上能立”,让群众立案更便利。全国法院100%应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手机“掌上立案”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主要案件类型全覆盖。台上线以来,总访问量高达27亿多次,日均访问量2212万多次,网上立案申请总量累计1960.15万件,年均增幅63.31%,均每分钟就有41件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有三成以上立案申请当事人在8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段和非工作日提交,“足不出户可立案”“一次不跑就立案”新模式,让当事人充分享受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便利。不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周边以及其他便民场所,配备24小时自助立案设备,24小时不打烊的立案服务为民底色更足、成色更显。

二是案件“异地可立”,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人民法院率先在全世界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选择任意一家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申请跨域立案,有效减轻往返奔波诉累。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4万件,92%的案件管辖法院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此外,还上线了跨境网上立案系统,为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跨境诉讼提供不用跑的立案服务。

三是案件“现场好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尊重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立案需求,对一些不愿意、不擅长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老年人,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肩并肩”辅导立案,“手把手”帮助立案。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提供双语立案,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诉讼不便。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设立“夜间法庭”,为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提供预约立案服务,有效解决群众打官司“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案件“上门帮立”,服务群众零距离。在司法便民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在一些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通过马背法官、背篓法官、流动车载法庭等,提供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惠及各类诉讼当事人。

(记者 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