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黑龙江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关于启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8月4日至5日,我省将自西向东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且对流天气强,降雨局地强,多短时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江河洪水的风险较高。8月4日11时,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Ⅳ 级应急响应。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4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县(区)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转移避险等防范措施,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重点部位防范应对和抢险救援。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