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西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条例

8月6日,记者从西宁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伴随着高质量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西宁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支持率稳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效应持续扩大。

西宁市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总钥匙”“指南针”,强化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鲜明导向,在全市形成和保持了“党旗红”引领和推动“文明城”建设的态势格局。西宁市已建立目标责任、督查考核、联点结对、联席会议、模拟测评、街长制、创建日等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市创城微信工作群,通过“随手拍”每天反馈问题、整改问题40余条,无人机航拍巡查工作获中央文明办表扬。在全省率先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完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市容环境管理条例》,依法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市创城办常态化督查的基础上,市、区两级400余人组成的义务监督员队伍深入社区小区、实地测评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形成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常态长效和高质量发展。

西宁市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推选宣传,形成了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持续打造111个以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持续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在实现全市117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出16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示范点,形成西宁特色样板,注重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在全省有效发挥“排头兵”作用。(贾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