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月底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黑龙江省正全力推进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力争八月底前将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据了解,为确保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拨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指导各地统筹用好中央及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省内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运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数据交换,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和“主动发现+自主申报”等方式,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未参保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帮助其申请相关救助,运用各种救助方式,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日,民政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为部分人群增发一次生活补贴。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将1.46万灵活就业人员和24.89万零就业家庭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大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今年以来共计走访排查32.87万余人次,纳入监测对象范围1.1万余人。为帮助未参保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已在6月-7月为未参保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发放一次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274人次,支出48万元。目前,全省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记者 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