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绿”前行厚植生态底色 绥化市生态环境改善工作综述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关乎民生的硬仗。守住了绿水青山,收获的不仅是金山银山,更是百姓心中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

绥化市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行动和最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逐“绿”前行 厚植生态底色

大气环境整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一件件生态环境问题逐项整改,生态环境改善的喜报频频传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市结出了丰硕成果。

保卫蓝天提“气质”。今年1月1日至7月31日,PM2.5均值浓度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共175天,优良比率83.1%,同比上升0.2%。让蓝天白云常在,得益于绥化市生态环境系统举措得力。抓好“三重一改”散煤污染治理。去年初以来,建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3个,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台、城市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72台,改造供热老旧管网15.8公里,改造节能建筑面积40万方米,拆迁市本级主城区棚户区1722户,3个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全市注销柴油车3031台,遥感检测、路检、路查柴油车17294辆,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204辆。

保卫碧水改“水质”。2021年全市河流水质持续改善,1至11月水质改善程度29.5%,排名全省第一。

时逢盛夏,望奎妙香山温泉旅游区,游人如织,热闹非凡。西洼荒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8292公顷的芦苇荡、泡沼、草原、湿地内蕴含蒲草、狼尾草、水葱等草本植物20余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丹顶鹤、二级保护动物灰鹤和苍鹭、鱼鹰等145种鸟类常年栖息于此。驾一叶扁舟畅游湿地之上,亲自然,感受自然生态之美,西洼荒是绝佳之选。

绥化市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全省唯一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获国家支持

绥化市有序推进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有力保障黑土地安全。

青冈县创新地实施了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水质得到了全面净化和有效利用,使穿城而过的靖河上中下游在合理利用、生态恢复、自然沼泽保育等方面得以改善,形成独具特色的景观湿地。

日前,财政部发布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15个城市中绥化市位列其中。

年来,绥化市共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46条,除已自主治理4条外,纳入本次治理范围的有42条,分布在7个县(市、区),水面总面积89.73万方米。

根据水体特点,绥化市进行了定定量分析和计算,实行一水一策。治理过程中,坚持“截、净、养、用、管”五位一体、综合施策。

针对黑臭水体成因,绥化市制定了治理办法:对固体废物,提出了“减污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总体模式;对污水,采用生物与生态相组合,保证冬季处理效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水体进行清淤,主要采取干式清淤和泵吸式清淤两种方式;对水生态修复,通过滨岸缓冲带,对面源污染进行削减。

绥化市采取资源循环利用和减污降碳技术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铁腕执法 守护群众环境权益

2021年以来,绥化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有效提升全市广大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了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安肇新河流域干支流排污(水)口专项执法检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等8个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4件,行政处罚51件,处罚金额570多万元。

年来,绥化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在北林区及市经开区宝山镇已建立秸秆自动监控台的基础上,再投资8721.9万元,建设全市秸秆禁烧自动监控网络台,努力实现全市全自动火点监控、预警。

新组建5个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合力。制定出台《绥化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填补监管法律空白。编制肇兰新河、安肇新河等重点流域和水体综合整治规划10余本,建立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清单10余份。全省范围内先行开展大气敏感点位“画像”工程;聘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绥化市“十三五”碳排放强度评估》和《“十四五”碳强度控制方案》编制,力求从根本上形成治理能力。

与此同时,绥化市以环境日、节能宣传周、节水日、生物多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环保守法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通过扎扎实实的环保举措,一件件暖心的惠民实事,让绥化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一个名副其实的幸福之城,跃然纸上,向着“十四五”大步迈进。(记者 许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