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唯一可去除新冠病毒的空气消毒机?虚假广告!

大洋网讯 1月7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2年,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医疗美容、“三品一械”、房地产等民生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并公布了2022年第二批(11宗)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上海新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美团APP发布“眼部两项 双眼皮+去皮去脂”“【特惠】眼部两项|切开双眼皮上眼睑去皮去脂”等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6.4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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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广州安贝莱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引进MJK4000手术室级别空气消毒机,是全国唯一可以去除新冠病毒的空气消毒机,去除率高达99.999%”等虚假内容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广州市人才引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入户广州,你只需一本证书,不限学历,不限证书,通过率高,正规机构培训,通过率稳居全国前列”等含有对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广东万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保证产品功效、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网店发布“每天只需30分钟,轻松缓解身体疼痛”等宣称产品功效的电子针疗仪广告,广告内容超出产品注册证书核准的范围且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广州市紫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为推销其所经营的“小纤条果味型果冻”“凝胶软糖”,在其位于拼多多平台的网店发布“嗯嗯不畅、一吃即通,好轻松”“吃完即通畅”等含有治疗便秘、减肥等功能及治疗内容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为推销其所经营的“白鹤新康人参再造丸”“金丹活罗宛抗骨质增生丸”等产品,在其官网发布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为推销其所经营的本草堂红润焕采滢亮礼盒、红润焕采洁面乳等产品,在其微信小程序上发布“告别黄脸婆”“调理白皙”等无法证明内容真实性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广州妆后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快手平台发布含有“嗨体填充”“光子嫩肤”等涉及医疗技术用语的广告,明显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的审批内容,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广州一铭日用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发布“清洁抑菌”“去除细菌”“洗去手上细菌”等易误导消费者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广州朗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与英国牛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四川大学、上海长海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等建立了紧密的研究合作临床合作伙伴关系,拥有10余名专家教授团队作为顾问”等无法证明内容真实性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广州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案情指,当事人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发布含有“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近五年云埔邻校商铺租金飙涨,平均约为50%,最高可至150%,十分可观”等内容的广告,构成违法行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并提醒各相关广告主体要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守法意识,健全广告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见习记者:王宇 通讯员:穗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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