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培训行为,广州海珠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来了

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海珠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的通知》,清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收费、从业人员等内容予以规定。

清单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提出6项明确规定,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严禁使用存在安全环保和卫生健康隐患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开展培训,严禁未经批准变更培训地址和场所,严禁未经批准设立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严禁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培训时间方面,清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从业人员方面,清单明确,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或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开展培训;培训对象方面,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培训收费方面,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培训内容方面,清单列有多项规定。例如,培训不得超出现行课程标准规定的各学段要求,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禁止将较高学段的目标与内容提前至较低学段教学与测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统编教科书的难度,禁止使用繁、难、偏、怪的练习题,不得超过所在区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此外,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清单还明确,严禁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严禁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海珠区教育局表示,希望各机构遵守校外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自觉规范培训行为,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记者刘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