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 湖州中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月14日下午2时,市民陈寅(化名)带着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来到湖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自学完成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以前确实对孩子的学习、身心等情况关注度有所缺失,通过学习将加强改进。”他说。
“这是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步入了法治轨道。《家庭教育指导令》是贯彻法律精神的有力抓手,可以督促家长依法尽责带娃。
据悉,几年前,陈寅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孩子教育问题存在较大分歧,通过诉讼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决,由陈寅履行抚养义务。其间,孩子的学习进度明显跟不上教学进度。陈寅妻子又以陈寅有赌博、不顾家、不管孩子学习等情况,认为他无法较好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且尊重孩子个人意愿后,湖州市中院二审终审判决支持由陈寅继续抚养。
承办法官介绍,考虑到陈寅夫妻的关键分歧在于家庭教育,在充分论证后,认为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陈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提升为孩子提供更好家庭教育的能力。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的素养、家庭的环境,对孩子的一生教养息息相关,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要回归正确道路,离不开父母的悉心管教。”湖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为推动家庭教育这项工作,湖州市中院与湖州市妇联依托专业化资源、数字化方式以及定制化课程,建立了家庭教育联合帮教机制。法院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等情况,依托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的线下专业资源和“湖州市家教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平台,为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个性化辅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陆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