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华坑村保护发展规划公示 核心保护范围新建建筑限高6米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华坑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规划将华坑村历史遗存分布最丰富,最能体现古村传统特色和氛围的2.55公顷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该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在6米以下。
华坑村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的东南部,帽峰山山脚,是具有岭南特色的古村落。规划的保护对象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2.55公顷。主要为华坑村历史遗存分布最丰富,也最能体现古村传统特色和氛围的区域。主要包括宗祠、传统民居、传统街巷、门楼、风水塘和部分山体等。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传统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严格保护风水塘、古井巷门等历史环境要素。重点保护传统街巷,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和比例关系,保持或尽量恢复石板铺砌。对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物宜保留。对于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建筑物,应根据其风貌质量以及可改善的程度采取逐步的修整、拆除和更新等措施,使传统街巷景观得到延续。重点对临街、主要传统巷道两侧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整治。
此外,规划还提出,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不得改变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该在其体量、形式、高度、风格、材料、色彩、装饰等与传统村落的风貌特色相协调,宜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形式,并且在规划、文物、建设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审批同意下才能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6米以下,但该范围内北侧山体等非建设区域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及用地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规划,核心保护范围内大部分建筑功能以居住为主,建议该区内建筑功能可适度进行使用功能置换,作为旅游、博物馆、展览馆及公共配套等设施,促进建筑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等外部设施的,应保持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对已存在的有环境污染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
如需对地块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或保养维护,需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编制方案后按程序报批。在该地块内进行占地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在土地储备出让或建设前需报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并且在规划、文物、建设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审批同意下才能进行。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