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河南明确低保审核确认流程

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只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加大对违规办理低保的处罚力度……4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简称《办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简化优化了低保审核确认流程,强化了对低保救助资金的全过程监管。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

据悉,《办法》共6章41条,包括总则、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附则等内容,旨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办法》明确了认定低保的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只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开展民主评议

在低保审核确认权限方面,《办法》明确,县级民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承接县(市、区)按程序委托下放的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村(居)委会协助做好低保相关工作。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在低保审核确认流程方面,《办法》明确,在理清权责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只对公示有异议的低保申请对象开展民主评议,防止少数地区“以评代核”“以评代认”,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基层经办效率。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在加快低保城乡统筹步伐方面,《办法》明确,“城乡低保标准不一致的地区,对于拥有承包土地或者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般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地区的,给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样一来,就破解了部分市县在区划调整或“村改居”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管理衔接不顺畅、困难群众到底应该纳入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等问题。

《办法》还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我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办法》还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专门设立“管理和监督”章节,从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到举报核查、权利救济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加大对违规办理低保的处罚力度,确保低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此外,要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延长至45个工作日。(记者 蔡君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