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大洋网讯 5月20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网站获悉,根据最新文件精神,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自4月1日起继续延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及时申领。

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介绍,根据最新规定,2021年1月-2022年12月,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其中,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1035元/月发放。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3.5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10.5元/月发放。

链接:申领途径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人社APP,以及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领。

2、若选择线下办理,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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