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 大力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

日前,记者走进位于赣州市章贡区的赣纺小区城市书屋,但见书架摆放整齐,居民在静静地阅读,享受着惬意时光。“改造前,这里基础设施老化缺失、居住环境很差。”赣纺小区居民邱先生说,“小区改造后,不仅设施齐全,环境好了,还经常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住着真舒坦。”

这是赣州大力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的一个实例。年来,赣州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建设保障租赁住房,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今年6月,该市因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租赁住房成效明显,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该市强化举措、加快推进,始终把规划设计作为“先手棋”,坚持“先规划、后改造”,要求对所有老旧小区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设计方案,不走“大拆大建、破坏传统”改造模式,从源头把控好规划质量、改造品质。注重区块改造、完善功能统筹推进,对违章搭建、老旧设施进行整治拆除腾出新空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建什么”原则,把老旧小区改造与背街小巷改造、城市书屋建设、增设停车位等民生工程有机结合,因需施策,增配设施,有效激活城市功能。自2017年起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15个,惠及住户9.88万户,一大批老旧小区蝶变成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的美丽家园。

棚户区改造,让人民群众住上“放心房”“安心房”。该市强化目标管理,把棚户区改造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调度考核。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资金协调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切实解决棚改资金筹措问题。坚持政策、范围、补偿标准“三公开”,征拆面积、对象和补偿款项“三公示”,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两监督”,确保阳光拆迁,赢得群众广泛支持和积极配合。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24.85万户,改造面积2374.59万方米,解决82.75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该市把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工作积极,形成齐抓落实、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按照“十分钟生活圈,半小时经济圈”居住要求,注意统筹保障租赁住房选址布局,促进产城融合、职住衡。围绕安居宜居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大力建设精品工程,要求完善学校、商店、医院、交通等配套,把项目打造成宜居之家,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记者焦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