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督查激励措施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明确对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以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三类情况在评优评选时予以优先推荐,相关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其中,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每年分别遴选3个市和13个县(市、区),若设区市已获督查激励,其所属县(市、区)原则上不再重复督查激励。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每年遴选10个县(市、区)。激励期均为一年。

入选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将在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示范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等九类情况时予以优先推荐或支持,入选市申报工信部、入选县(市、区)申报省工信厅组织的相关专项资金时也将给予优先支持。入选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将在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软件名城、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等情况时给予优先支持,并在申报工信部、省工信厅组织的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