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青海省出台十二条措施
6月8日,记者从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推动青海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工信厅会同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和青海银保监局结合青海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涵盖加大对制造业信贷供给、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加强监督考核与监测四个方面共十二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提升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服务水平。
辖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领域的信贷资金投放,集中优质信贷资源向制造业倾斜。按照商业原则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信贷投放,重点加大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行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企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落实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区域产业龙头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等重点制造业企业,鼓励各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和融资成本方面予以适度倾斜。
各金融机构要优化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改进授信审批流程,增强制造业行业分析和授信评估机制,合理考量制造业企业技术、人才、市场等“软信息”,将相关因素纳入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挖掘企业潜在信息。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对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绿色能源等重点制造业领域提供专业支持,设立特色支行,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努力满足制造业企业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方面的融资需求。探索运用知识产品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满足科技型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资金需求。
青海省工信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保监局联合建立支持制造业发展协商会商机制,推动制造业政策信息、项目和企业信息、政务和科研信息等开放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好各类线上线下融资渠道,提供配套金融服务。青海省工信厅加强制造业企业和项目的名单梳理,推动建立产业集群名单和先进制造业白名单制度,推送至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着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精特新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发展。( 王菲菲 芈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