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买来洗发水,未拆封也不能退?听听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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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7天无理由退货”“90天无忧退”,无论是线上网店还是线下商超,对于退货的承诺往往十分动听,但实际操作中,部分消费者的退货之路却并不顺利。这不,广州一名消费者在商场买了洗发水等洗护用品,本打算作为公司年会奖品,但因年会取消,为此申请退货,却遭到商场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告上法院讨说法。记者今日从广州南沙法院获悉,该案最终判决商场应退回货款。
李某在麦某龙广州番禺商场购买某品牌洗护用品作为公司年会奖品,并支付货款8143.85元。后因公司年会取消,李某向麦某龙公司广州番禺商场申请按照麦某龙公司官网宣传服务予以退货。麦某龙公司官网载明:商品仍处于原包装状态并仍可销售的状态下,提供9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其中并没有说明洗发水等洗护品不属于“90天无忧退换”中不予退货的范围。但李某的退货申请却遭到拒绝,理由为“洗护商品拖到现在已临近保质期不好销售”等。李某遂诉至法院。
南沙法院一审判决:麦某龙公司及麦某龙公司广州番禺商场向李某退还货款共计8143.85元(李某同时退还货品)。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院指出,李某提供的交易流水与购销合同的款项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对方一一对应,案涉货品的照片正反面显示李某实际持有案涉货物,李某与麦某龙公司及其广州番禺商场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各方均应恪守义务。
李某要求退货的日期在购买产品后90天内,且李某所购案涉货品处于原包装状态并仍可销售的状态范围内。麦某龙公司官网关于“90天无忧退”服务的记载显示“商品仍处于原包装状态并仍可销售的状态下”属于退货情况,并未显示洗化类商品不予退还。本案中,商家以“洗护商品拖到现在都临近保质期了不好销售”等理由拒绝退货,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因此李某在上述情形下要求退货时,商场应同意退货并退还相应商品货款。
法院提醒,作为商家,应当避免线上官网宣传与线下门店做法“两张皮”、不合理限缩退货条款,加强内部管理,以合规合理合法的销售行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