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 法援律师极力促调解 为受援人争取4.8万元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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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海珠区司法局、孙律师,虽然从外地来一趟路途遥远,但是我希望能亲自把这份心意送到。”陈女士来到法援大厅,向值班的海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李燕芳和法律援助律师孙连平递上了感谢信和锦旗。
事情是这样的,陈女士2015年至2023年入职某教育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由于对法律规定和仲裁程序不够熟悉,陈女士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工资被长期拖欠、申请仲裁诉求填写错误、教育机构不辞退也不留用更不协商解决,加上正身处哺乳期疲于处理纠纷,身心备受打击,情绪十分低落。
了解到法律援助后,2023年3月,陈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海珠区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接到陈女士申请后,工作人员李燕芳耐心安抚陈女士,引导其办理申请手续,并在1个工作日内迅速完成审批、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工作。
海珠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孙连平在接到指派案件后,及时联系并约见了陈女士。经分析现有材料,孙律师发现其主张的加班费和工资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较难实现仲裁请求。在与陈女士多次沟通交流后,为了更好维护受援人权益,最终双方商定的处理方案是不再变更原仲裁请求内容,而在庭前调解、庭审时争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一定补偿金。
在2023年5月10日仲裁庭审后,孙律师再次代表陈女士与教育机构反复沟通,从法律和实际用工两个角度出发进行释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教育机构一次性支付陈女士4.8万元补偿金。在达成调解不足一周后,教育机构向陈女士支付了全部的补偿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中,考虑到陈女士维权成本、时间不足,证据薄弱,且希望一次性、尽快解决诉求的情况下,海珠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孙连平律师锲而不舍,用心用情,多次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尽全力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补偿款支付到位,真正达成“案结事了人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吴恺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