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印发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新办法,有这些亮点……


(相关资料图)

为规范和加强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和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财政经费使用效益,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对《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增科工信规字〔2019〕1号)进行修订,起草出台《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新办法》)。

2019年1月11日,增城区印发出台了《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增科工信规字〔2019〕1号),有效期3年,已于2022年1月到期。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对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发挥政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等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因上级文件依据发生变化,结合增城区实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启动了政策修订工作,起草了《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新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二条,具体包括“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支持对象和方式”“第三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章 科技创新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第五章 经费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六章 附则”。

(一)第一章。明确文件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绩效目标等相关内容,共4项条款。

(二)第二章。明确用途范围、补助方式等内容,共2项条款。其中,用途范围分为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所扶持的各类项目、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项目、侨梦苑分园区及入驻项目管理办法所扶持的各类项目等6类;补助方式分为前资助、后补助、科技金融等5类。

(三)第三章。明确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区财政主管部门、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共4项条款。

(四)第四章。明确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立项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检查、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结题、项目终止、违规处置、信息公开、其他项目管理等相关内容,共14项条款。

(五)第五章。明确开支范围、经费决算、绩效评价、应履义务、重复政策申报原则等相关内容,共6项条款。

(六)第六章。明确专项项目管理、政策解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共2项条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静 实习生:黄秋淞 通讯员:增宣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