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记者日前从国家医保局获悉,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今年3月,全国已有72个统筹地区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据悉,为解决参保人“垫资”“跑腿”的难题,国家于2016年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按照“先住院、再门诊;先省内异地、再跨省异地”思路分步实施。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和主要外出人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运行稳定。截至3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55万家;当年累计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22.3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81.06亿元,基金支付161.52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7.5%。
在门诊方面,截至3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7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0.36万家;当年累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500.01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2.49亿元,基金支付7.3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8.5%。
按照当前的制度设计,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一般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的流程。目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栏目中,可以查询到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各地系统停机公告等信息。今年1月~3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已成功办理备案44.37万人次。
此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2022年要持续推进完善跨省直接结算办法,并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分类推进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结算线上线下“跨省通办”。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备案,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力争“十四五”末达到70%以上。同时,将在年内全力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的工作目标。( 记者王维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