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广州荔湾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修订方案征求意见
1月28日,荔湾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方面,方案提到,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取得积分分值后,才能参加当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申请报名参加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须在当年3月31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申请积分并获得核定分值。此外,方案提到,各流程时间节点以荔湾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日程表》为准。
安排学位方面,荔湾区教育局根据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分片(即:以珠江为界分南北两片,其中:原荔湾地区与大坦沙岛为北片,原芳村地区为南片)安排学位,并按照来穗人员积分计算结果以及申请人的入学志愿进行电脑派位。
方案提到,截至当年3月31日前在荔湾区连续稳定居住(即购房或租赁)并在荔湾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在荔湾区劳动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来穗人员(申请初中学位的,其随迁子女须具有荔湾区小学学籍),其适龄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符合上述第一批条件的来穗人员,按当年积分入学招生人数、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和入口改为通过“荔湾区政府网”(http://www.lw.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28日2月10日。荔湾区教育局提醒,如对该实施方案有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荔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科,联系电话: 81948211,电子邮箱:724326730@qq.com。
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如下:
【记者】刘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