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林长制!辽宁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做实林长制,巩固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果,5月20日,辽宁省召开全省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宣布,对自2013年以来发现和积压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限期查处,2023年6月底前完成“清零”工作。

多年来,在辽宁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定增长,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地区开发区建设、土地整理、非法开矿、毁林开垦等非法侵占林地和乱砍滥伐的问题仍较突出。

辽宁省要求,“清零行动”查处案件包括2013年以来,林草系统通过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其中,行政案件须于今年年底前处罚完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达到销号标准的案件数量今年不少于70%。年内确实无法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可延长至明年5月底前完成。今后年度森林督查过程中新发现的行政案件,要即发现,即查处,即销号,实现动态“清零”。

在“清零行动”过程中,辽宁省明确要执行“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标准,即做到案要查到位、地要收到位、责要追到位。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在强化沟通协调、凝聚各部门合力的同时,今年将在全省林长制考核中设置“清零行动成效”指标,占总分的5%,以考核倒逼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案件整改销号工作。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完成清理存量这个期目标之外,还要将“长远建章立制”作为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基础工作,借力实施林长制和开展此次“清零行动”,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堵住制度漏洞,真正建立政府组织、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机制。(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