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6231件 河南法院发布白皮书

6月2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河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全省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本形成了黄河、淮河和南水北调“两横一纵”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框架。

全省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围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目标,持续加大涉大气、水、土壤污染案件审判力度,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6231件。

自2020年9月1日起,我省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黄河干流及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得到加强。提出“探索构建以流域、生态功能区为基础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被省委列为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出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为大江大河保护治理和生态功能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经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郑州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淮河干流、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全部环境资源案件。此外,出台了服务保障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为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通过推进专门机构建设、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措施,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培养环境资源专业法官。

深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大力推行环保禁止令;坚持恢复司法理念,鼓励补种复绿、限期修复、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针对司法审判中发现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苗头、普遍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延伸审判职能。(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