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8月1日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据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面广量大,为有序开展好此项工作,同时遵守防疫不聚集的要求,现阶段采取“先网上预约、再到场登记”的方式开展,即“网上预录入资料-预约服务代办点-到场交验车辆”。未在系统上进行资料上传和预约的市民,现场无法办理电动自行车验车和后续上牌等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所需资料为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深圳户籍还需要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提供进口凭证)、购车发票。
市民可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按提示对车辆拍照、预录入并拍照上传资料信息,等待系统后台预审。预审通过,按提示预约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预审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服务通知,告知车主未通过原因。按预约时间到业务代办点交验车辆。查验合格的,缴纳牌证制作费用,通过“五选一”方式线上确定号牌号码。
与此同时,上牌过程中市民可自愿选择购买保险,电动自行车保险分为50元、80元、150元三档,最高赔偿超过20万元。市民在预约时选择牌证邮寄的,邮递员3个工作日内寄件上门,同时可提供免费安装服务;选择牌证自取的,需在接到邮政短信或电话通知后,自行到选定的牌证领取点领取,领取点提供现场免费安装服务。
目前,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现场验车和选号等工作依托市邮政服务网点实施代办。全市第一批共设置95个服务代办点,服务时间为每天9时至18时。网点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办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开始的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工作期间,已办理国标车备案标识(白牌、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备案标识仍有效,无需再重新办理登记上牌。已办理过渡备案标识(黄牌)的超标车,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备案标识于2022年8月1日到期,请有此类情况的市民及时置换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据了解,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的相关事宜,市民如有意见或业务咨询可通过“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三长信箱”、邮政办理热线、交警服务热线等渠道咨询、反馈。交警部门将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并及时发布。
热点问题解答
问:办理登记时对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供的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非深圳户籍还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核对合格证与车辆的匹配性,合格证是否有盖检验合格印章,是否有车架号等车辆参数信息。提供的发票内容须清晰可见,发票购买方姓名与车主信息须一致,收据、销售单、保修单等不能代替发票,系统上传支持电子发票,曾存有的纸质发票照片也可以。
问:对登记上牌的车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根据合格证上的车辆简图,脚踏和号牌架齐全,且脚踏、手柄功能正常,车辆无加装改装情况等。除了后座可改装为固定安全座椅外,车辆需与出厂一致。自行加装、改装的其它部件,需拆除恢复原状后再申请登记上牌,即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车不得上牌。车辆编码不清晰无法证明车辆的合法性,可以通过找销售门店联系厂家恢复。
问:上牌之后能在限行区域行驶吗?
答:通行仍需遵守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规定。同时,对不戴头盔、冲红灯、逆行、违规走机动车道、非法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车主可以托他人代办电动自行车查验业务。车主在网上申请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提供身份证原件(非深户还需居住证或登记证明)给受托人,受托人持本人及车主的身份证到场办理即可。
问:二手车能上牌吗?
答:该二手车为国标电动车即可上牌。提供原车主转让证明及发票、合格证等资料,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如果是受赠的,受赠者需提供赠送证明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车辆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