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5个城市公布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情况

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该厅和成都、自贡、攀枝花、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政府日前公开了第二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和追责问责有关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至5月对成都、自贡、攀枝花、阿坝、甘孜等5个市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同步移交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并于2021年6月反馈了督察意见。各有关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现已完成整改任务清单编制和追责问责相关工作。

针对督察反馈意见,5个市州共确定整改任务166项,其中:成都市39项、自贡市31项、攀枝花市39项、阿坝州44项、甘孜州13项。针对移交的1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5个市州共问责83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60人、国企人员5人。

下一步,四川省将督促5个市州按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将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