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为推进林草事业发展 落实“十个一”举措推进林长制

记者从甘肃省林草局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来,省林草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整体部署,积极谋划建立和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为推进林草事业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

2021年是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关键之年。针对甘肃生态脆弱但生态战略地位重要的省情实际,省林草局通过开展一次考察学、出台一个实施意见、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编制一个实施方案、制定一批配套制度等“十个一”举措,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省林草局专程组织干部赴安徽、江西两省深入调研了解当地五级林长制运行情况,为甘肃省修订完善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林长制提供了重要借鉴。

7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乡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双总林长”,2名省委常委和8名省政府副省长分别担任全省10个责任区域的省级林长,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和推行五级林长制体系。

省林草局编制并报全省林长制工作会议审定通过《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建立责任体系、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等13个方面26项任务,提供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甘肃省林草局起草并报请全省林长制工作会议审定通过了《甘肃省2021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重点开展的11项重点任务。目前,确定的相关重点工作已实现任务过半。为确保林长制有效运行,真正发挥制度优势,甘肃省林草局学借鉴安徽、江西等省的做法,起草了《甘肃省林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甘肃省林长制督察制度》《甘肃省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制度》等配套制度。目前,相关配套制度正在广泛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两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