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总工会用职工互助保障理赔金 缓解职工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日前,西藏自治区总工会走访慰问了西藏天海集团、西藏天路公司两名罹患大病职工,为他们送上职工互助保障理赔金12万元,并祝愿他们早日康复。

西藏天海集团职工拉巴次诚接过理赔金,十分感动地说:“感谢自治区总工会在我患病时及时给予帮助,6万元的互助保障理赔金真是及时雨。”

据了解,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2019年12月,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总工会设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藏办事处,为机关、企事业职工办理职工重大疾病综合互助保障事宜。截至目前,全区参保单位共276家,参保会员达4.22万人,自治区总工会累计为8家单位12名会员赔付互助保障金共计28.13万元。

据悉,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我区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均可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丹拥拉姆告诉记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各级工会和办事处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职能,大力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职工抵御疾病及意外风险的能力,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