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党史学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积极推动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为动态掌握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信息,《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将企业名称、服务小区名称、物业服务面积、党建工作等基本信息录入(房地产)企业信息管理台,做到“应录尽录”,并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把关和动态更新管理。

《通知》要求,要增强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或通过网络等方式加强信息公示,不得擅自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主动收集处理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并强化舆情管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同时,《通知》明确以拉萨市为重点,组织推动美好家园共建活动,选定不超过10个住宅小区为“美好家园”创建项目,指导创建单位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作为重点,同时办好增设停车棚或休闲设施、植树增绿等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