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调解成功率98.9%

“不能因为自己受伤,就逃避本该承担的主要责任。”日,罗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刘艳娟耐心对当事人王某某做思想工作。

5月26日,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罗县贺兰山路横穿道路时,与梅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住院治疗10天,花费医疗费5200元。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为主要责任、梅某某为次要责任。事后,王某某要求梅某某赔偿自己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调解员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解,由梅某某赔偿王某某3000元,双方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罗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新时代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对接县人民法院、总工会、律师事务所共同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搭建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服务中心、审务服务中心、劳务服务中心、律师服务中心“六中心”“一站式”服务台,集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讼服务、法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实现调解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融合式发展,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

“现在的调解中心已经形成多种调解方式‘一站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台,能够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调解服务,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期,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安全感。”罗县司法局负责人说。截至目前,罗县司法局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986次,调解矛盾纠纷1383件,调解成功1368件,调解成功率98.9%。(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