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财政完成首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大洋网讯 今年是财政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第一年。11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广州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随机查、自愿评”的方式,认真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及时查找和处理监督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把“六个结合”贯穿于监督评价始终,圆满完成了首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参评的14家代理机构中,评分在90分以上的有7家,占参评代理机构的50%;75-90分的有6家。

市财政局表示,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及三年内不重复检查原则,将上级明确的25%比率提高到31.58%,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联动,随机抽取30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区分监督检查和监督评价两部分开展工作。市财政局督促各区财政局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代理机构主动申请参加评价,特别是注重发动近年来新成立的、实力较强并有一定规模的、代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努力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在省、市、区三级统筹的基础上,鼓励条件允许的区自主组织监督评价。从化区在市里安排3家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基础上,另随机抽取了在该区从业的2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鼓励对市、区代理项目进行互检,所查问题相互移送。其中市往各区移送问题项目3项,各区往市里移送问题项目1项。

此外,评价工作坚持自我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先由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依据财政部《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区分成长性和综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应评分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联合聘请的事务所专业力量,根据代购机构所提供的具体评价材料,综合书面评审与现场评审情况,对代理机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参评的14家代理机构中,评分在90分以上的有7家,占参评代理机构的50%;75-90分的有6家。有力推进了广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上台阶,促进了广州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穗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