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失火殃及15辆车,谁来埋单?法院这样判……

大洋网讯 一辆货车的一个小小仪表盘,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不但将货车烧毁,还祸及停放在周围的15辆车,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2019年4月17日,老杨将一货车停放在广州市某室外停车场内。当日20时许,该货车驾驶室仪表盘电线短路,引起挥发性可燃气体燃爆,火灾烧毁、烧损停车场内停放的汽车、电动自行车共计15辆,其中彭某、刘某及某公司所有的三辆小轿车被严重烧损。

事故发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在定损后向上述三车车主理赔了566314元,同时被受让理赔权益。

因产生火灾的车辆所有人小杨、使用人老杨及停车场管理人物业公司均不愿赔付损失,人保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老杨支付赔偿金及评估费共计575107元,小杨、物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白云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损失赔偿责任问题,该火灾由于货车驾驶室的电线短路引发燃爆导致,老杨作为货车的实际支配和使用人,应当对该事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小杨作为货车的实际所有权人,应当对货车的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小杨将存在电线短路等安全隐患的货车交付老杨使用,存在过错,应当对案涉车辆被烧毁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案涉车辆均系有偿停放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内,物业公司对外经营收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因案涉停车场并没有经有关部门验收消防合格,物业公司提供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停车场所,导致车辆着火后未能及时扑灭,损失扩大。对此,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对损失承担20%的责任为宜,并在该责任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问题。在此次火灾中受损的三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为566314元及鉴定费8793元,本案损失总额共计575107元。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老杨向人保公司支付赔偿款460085.6元,小杨对老杨应负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物业公司在115021.4元范围内对老杨的债务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小杨和老杨疏于对货车定期检修引发火灾,物业公司提供的停车场不符合消防要求,导致火势蔓延,损失扩大,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每一位公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时值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知识不可不知!学习消防知识,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