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付完6万多,装修公司“跑路”怎么办?

大洋网讯 “满法官,有您的信件。”年底临近,正值广州增城法院清案冲刺阶段,满华英法官连头都来不及抬,接过信件后便立马继续手上的工作,直至下班才得空拆开。

原来,来信人是九月下旬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黄大伯,红色的信纸上详细地描述了满法官牺牲午休时间在烈日下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温情完成解纷的经过,并对满法官用心待人、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予以诚挚的感谢。

案情回顾:装修公司“跑路”,屋主提起诉讼

今年4月,黄大伯夫妇把位于增城新塘的房屋委托给增城某装饰设计公司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黄大伯向装修公司支付了押金和一期工程预付款合计66850元,施工如期开始。由于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黄大伯夫妇回到老家安徽,另一边,商铺的装修也因为疫情等原因而暂时搁置。

直到8月,正当黄大伯想要重新动工时,负责施工沟通的梁师傅突然“失联”。装修公司的其他人员则解释含糊、推脱责任。

9月初,黄大伯夫妇赶紧从安徽赶到新塘,急忙到装修公司了解情况,但发现其大门紧关,公司已空无一人。好不容易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却接连推卸责任,声称梁师傅因酒驾逃逸可能要获刑,赔偿、施工等细节要待其出来后才能沟通。由于装修公司方一直不肯配合面对面商讨,黄大伯无奈只能将装修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高效解纷:法官温情以待,仅耗费半个钟双方达成调解

满华英法官在收到案卷并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晰,有很大的调解可能性。

缴费期间,满华英法官向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说明调解的好处。

经过几次沟通,被告方有了初步调解意向。为了尽快完成解纷,满华英法官立刻致电原告黄大伯,在得知其次日便需要回老家办事,不知道何时才能回到广州时,立马协调双方当天下午到法院调解。

因为当日下午2点30分,满华英法官还有其他的案件要开庭,无法确定庭审所需时间,为避免黄大伯他们久等,所以将调解时间定在了下午2点。

“我午间不休息了,你们搭车过来要注意安全,到了法院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当面先和你们再明确一下方案。两点前把你们双方意见都先整理好,这样你们双方到场签署调解协议时就更明晰了。”

考虑到原告年纪老迈,不会使用电子设备接收和传输文书,且对于己方的意见电话沟通尚难以明晰,满法官便利用午休时间把双方的初步协议内容进行了整理,并就双方协议内容中未予明确的合同权利义务清结、逾期履行责任、后续的强制执行启动等问题给双方提出了处理建议,为双方完善方案并做好了前期的准备。

当日下午2时30分,在满法官的组织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约定了被告增城某装饰设计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共同向原告黄大伯分期返还装修款共计 60440 元等内容,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半小时不到,从调解到确认一气呵成。最终,黄大伯的烦恼在他们返回老家前夕得以圆满解决。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颖宜、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