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建立“清单式”安全监管确保隐患清零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导致生产事故多发和人员伤亡的直接原因。一段时间以来,我市在强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完善“清单式”监管,即隐患问题清单、督办整改清单、监管成效清单,以清单化压实责任,逐一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用好安全生产‘三个清单’,是深刻吸取省内外各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油气长输管道、电动自行车、公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强化。”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隐患问题清单,不怕揭短亮丑。我市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和企业自查上报的重大隐患,分级分类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验收”的原则,逐项明确“属地”“监管主体”“整改主体”三方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督办整改清单,实施重点监管。主要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督办整改清单,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加大督促力度,实施重点监管,确保涉事单位督办到位。

建立监管成效清单,确保隐患清零。对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断电断供、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处罚措施,实施严管严罚,形成有效震慑,确保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一组来自市应急管理局的数据显示,年初以来,在“清单式”安全监管下,全市共排查发现各类隐患问题6028项,已整改5931项。目前,共有存量隐患138项,其中,2021年存量隐患41项,列入督办整改31家,停产停业整顿5家,实施行政处罚140次。

此外,我市积极强化风险管控,在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的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将这些措施融入安全生产责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全社会监督、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建设,确定72项检查项目,指导各县区、部门和单位照单组织检查、贯彻执行、督办落实,并紧密结合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深入开展“大包联、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四大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另一组数据显示,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554个,检查人员1297人,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619家,排查出一般隐患1456项,目前已整改1263项,停产整顿企业1家,累计收缴罚金0.66万元。(记者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