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诚信山东”品牌!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发布
近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根据《要点》,今年我省将在加力完善社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发力,不断擦亮“诚信山东”品牌,推进美德山东建设,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我省将加强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互联互通,尽快完成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同时,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
应用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最终目的。《要点》提出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推行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面推行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监管、精准监管、高效协同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严重失信者“严查严管”。
同时,我省将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对电信网络诈骗、国家考试作弊、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非法集资等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统一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分类标准,制定消防、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深化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培育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支持更多城市争创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