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要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

为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解决违规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等问题,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

通知要求重点加强源头减量管理,推动将产生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同时将扩大产废单位申报登记范围,年产废量在1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在“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台”中完成年度申报登记,年产废量10万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同时按季度申报登记。此外,针对辽宁省综合利用现状,要求对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原则上可焚烧减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纳入生活垃圾焚烧炉、水泥窑等工业窑炉设施进行协同焚烧处置,不宜焚烧减量的,可进入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陈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