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院全面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2019年至2021年,未成年罪犯在全部罪犯中占比逐年下降。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在未成年罪犯总数中占比为7.44%,被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人数在未成年罪犯总数中占比为34.9%。受理的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抚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六类案件占比超过65%。受理的未成年人行政案件中,治安管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类案例数量最多。”这是记者从5月31日省法院召开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全面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省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采取独立建制、挂靠审判庭以及设立专门合议庭等多种方式,全省共97家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工作机制。目前,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归口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各地法院积极规范和完善社会调查制度,与当地团委、司法、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社会调查员队伍,在开庭审理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个特征、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背景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为法庭教育和准确定罪量刑打下坚实基础。对于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各地法院与当地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及时高效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切实帮助未成年当事人解决困难,修复失衡的家庭关系,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特色审判模式。在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工作中,各地法院积极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教,最大限度地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各地法院还紧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有270名法官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今年3月,省法院还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省法院开展“辽法护蕾2022”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