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再次向家长发出明示

在长春市中小学全员复学复课之际,长春市教育局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再次向家长发出明示,希望大家理选择,谨慎消费。

长春市教育局发布的《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提示家长,校外培训收费自去年起已有明确的标准,即政府指导价:10人以下班型,27.27元/课时人次;10至35人班型,22.73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8.18元/课时人次。教培机构可根据教学支出的需要,在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如再违规收取高学费,家长可依法依规拨打长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或各区教育局的电话进行举报。

长春市教育局提示广大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查看培训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办学内容相一致;同时,查询该机构是否在长春市教育局允许复课的白名单之内;最后,家长一定要和教培机构签署《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一次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并在缴费后及时索要正规发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记者李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