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吉林省法院发放案款204亿元实现动态清零

为了及时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巩固深化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我省法院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执行案款清理和发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案款管理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执行案款集中管理、分类处理、全程监督,着力打造一个系统、内外联动、流程审批、执行救助的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

一个系统,即严格实行“一案一人一账号”管理,所有新收执行案件,均采取“一案一人一账号”,对执行款进行集中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一一对应执行案款。

内外联动,从积存案款的原因入手,全面清理积存案款。在法院内部发挥执行部门、财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合力,安排专人梳理账目,将滞留执行案款从法院账户分离,逐笔登记执行暂存款流水号、到账金额、到账日期、留存法院时长等信息。在法院外部启动“执行+网格”“执行+公安工商”等多方联动模式,针对信息留存不全、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积极查找执行当事人,弄清一笔发放一笔,及时登记案款发放情况。

流程审批,严格履行执行案款发放手续。发放案款时,实行“案件承办法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院领导”五级审批,审批材料入卷。为了强化案款监管,开发了执行案款“e支付”系统,强化了案款节点监管发放,确保执行案款收支便利、全程留痕、发放及时。

执行救助,省法院与省慈善总会建立“执行+救助”模式,针对执行救助申请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有执行回款的,积极探索、先试先行,用执行回款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021年全省法院共发放案款204亿元,实现执行案款动态清零。2022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为21000余名当事人发放案款23.8亿元。(记者赵梦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