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州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

大洋网讯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加大财政对普惠性幼儿园的保障力度,适度调整市财政补助标准,并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办园的市财政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700元分别调整为2000元和1800元。

《实施办法》还调高了用于补助非在编教职工工资补助比例,由“不超过50%”调整为“不超过70%”,进一步提高非在编教职工待遇。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是在2018年《广州市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实施办法(修订)》基础上制订的,是对原政策的延续和完善。

《实施办法》明确补助项目有3项:一是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二是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除外)工资补助。三是幼儿园生均设备费补助。

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幼儿体检、文体活动、办公、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园舍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等幼儿园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方面的开支。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生/年(含市本级财政拨付的生均定额补助)。

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补助主要用于发放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工资。用于补助非在编教职工工资补助比例不超过70%,具体比例由各区确定。

生均设备费补助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与维修、消防整改、教具玩具和幼儿生活用品购置等。

《实施办法》明确补助对象有2类:一是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的公办幼儿园,二是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上述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不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不给予补助。

资金来源来自市财政补助和区配套补助两种渠道。市财政补助的操作方法是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555元;国有企业单位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事业单位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800元;教育部门、机关、部队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700元。

在区配套补助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各区要立足普惠优质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对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均进行配套补助,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区确定;同时,各区配套补助总金额不低于按市补助标准的指定比例确定的各类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总金额。区配套补助办法由教育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发文明确,如未足额配套补助,则市在下一年度将不安排该区生均定额补助资金。

广州市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以及各区配套补助最低标准


(资料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龙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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