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认定取消长期照护条件

6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问题,自7月1日起,西安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认定取消“需六个月长期照护”条件,补贴对象范围覆盖全部一级、二级残疾人。

目前,我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据统计,政策调整后,西安市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将增加19211名。

据了解,西安市户籍的残疾人需持有效的一级、二级残疾人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自愿申请,便可享受相应档次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除了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外,也可登录西安市民政局官网、“西安民政”公众号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证明材料。(记者 杨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