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五类行业的企业可缓缴三项社保费

山东五类行业的企业可缓缴三项社保费!5月13日,得知这一好消息,济南庄稼宴餐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薛青将其称作“及时雨”。“这段时间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但是我们积极通过供应盒饭等方式来维持。”薛青说,公司有30多名员工,即便遇到困难,公司也坚持不裁员,工资照常发放,但这也让公司承担着不小的压力。

被薛青比作“及时雨”的,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大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这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并按时足额申报缴纳。

具体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2022年4月未完成缴费的企业,也可申请自2022年4月开始缓缴,缓缴截止期限相应提前1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5月至12月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部分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自缓缴期满次月起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缓缴期满后企业仍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缴费的,经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于2022年底前完成缴纳,其间不加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薛青算了一下,缓缴政策对他们来说,可以减轻8万元压力。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预计可为11.2万户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36.5亿元。其中,缓缴养老保险费28.3亿元,缓缴失业保险费5亿元,缓缴工伤保险费3.2亿元。

缓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如何保障,是企业和职工比较关心的问题。通知明确,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退休待遇、一次支取个人账户,或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缓缴企业应先补齐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