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三个层级统筹推进

6月1日,住建部就《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休憩设施建设。

在城市层面,该导则提出,要积极推动托育、教育、医疗卫生、儿童福利、公共体育、儿童综合服务设施、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有条件的可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其中,城市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儿童阅览区,该区藏书和借阅区面积占比不应低于10%。

除了在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上保障儿童的校外活动空间,亲自然的开敞空间网络同样必不可少。导则提出,各地应积极开展城市郊野型公园、生态廊道、绿道、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城市广场等开敞空间的建设和适儿化改造,增设儿童使用的活动场地,并配置游憩设施。有条件的城市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儿童公园。

当前,人车不分流、自行车道被挤占等交通危险要素,是家长普遍不放心儿童在户外独自活动的原因之一。导则提出,各地要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应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通过实施道路稳静化措施、控制交通污染,保障儿童出行的安全

在街区层面,导则提出各地应根据街区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均衡布局中小学校、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综合服务设施等,满足儿童求学、就医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与此同时,各地应结合街区文化活动中心设立儿童活动中心,鼓励依托街区内的城市级和区级公共美术馆、博物馆、公共剧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等场所资源,拓展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街区是儿童活动较多、较频繁的场景,安全顺畅的儿童出行环境尤为重要。导则鼓励构建街区全域覆盖的儿童友好学径网络,串联住宅、中小学及街区其他儿童服务设施、儿童活动场地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打造安全畅行的上学、归家路线。

街区层面全域覆盖的学径网络示意图

在社区层面,导则提出社区应推进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文化站等设施的适儿化改造,设置儿童阅览区域、课后自教室等,方便儿童进行课后学。此外,在儿童活动场地的配置上,导则表示,社区应充分利用游园、口袋公园、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及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和体育运动场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宜考虑儿童生理及心理需求,设置适宜儿童使用的休憩专区,配备儿童适用的生活物资和防护物资。

儿童友好社区空间示意图

对于儿童在社区的出行路径,导则提出了“连续、安全、无障碍”的要求。社区可增设独立学径,串联住宅、幼儿园、儿童游乐和体育运动场地、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儿童步行系统,为儿童在社区活动提供安全、有趣的场所体验。(记者 鹿杨)